病理石蜡标本的保存与归档

本文档为病理科标准操作程序,详细规定了病理石蜡标本的保存与归档流程,包括标本接收、处理、保存条件、归档步骤及记录要求,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病理SOP石蜡标本保存归档标准操作程序

#病理石蜡标本的保存与归档

1. 目的

规范病理石蜡标本的保存与归档流程,确保标本质量、安全及可追溯性,满足临床诊断和科研需求。

2. 基本要求及程序

2.1课题报告完成前,石蜡标本存放在病理实验室。病理报告完成后6个月内,由制片人归档移交给档案管理员,登记签名。

2.2 归档后的石蜡标本存放在档案室中。标本的核对、记录和保存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2.3 已经归档存放的石蜡标本如需要重新取用,应按标本借出办理。

2.4 需要补充切片必须经病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由本中心的病理技术人员进行。

2.5 无中心主任和病理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许将石蜡标本外借或带出病理室。

2.6 石蜡标本保存期不少于20年。

3. 附表

附表1病理标本归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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